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)等有关文件的规定,现将“耐砾(辽宁)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电子/液压先进陶瓷(一期)项目”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)等有关文件的规定,现将“耐砾(辽宁)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电子/液压先进陶瓷(一期)项目”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(一)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

项目名称:耐砾(辽宁)新材科技有限公司·年产6万吨电子/液压先进陶瓷(一期)项目

项目选址:辽宁省阜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达街93号  

建设内容: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,主要建设配料制团车间、熔制烧结车间、碎磨改性车间、办公与测试中心、机修车间、研发设计中心等工程。项目投产后,以铜冶炼渣、粉煤灰等为主要原料,主要生产“液压陶瓷阀门阀芯陶瓷”、“液压介质过滤以及催化剂载体适用的多孔陶瓷”和“电子封装适用的低共烧陶瓷(LTCC)功能粉”,同时副产高强耐磨铸铁和氧化锌粉。综合产能为6万吨/年。

(二)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名称:耐砾(辽宁)新材科技有限公司

联系人:巴晓雷   联系电话:15841890066

(三)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

编制单位:辽宁诚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
(四)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W020181024369122449069.docx

(五)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
提交方式: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,以信函、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,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。

提交途径:

①信函地址: 辽宁省阜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达街93号

②电子邮箱地址: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。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。

(六)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
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: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。